中青年骨干教师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陕工职院院字[2005]11号
为了加强公司团队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公司的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二、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师德良好;
三、教学效果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年度工作考核在所在部门的前列;
四、在育人工作中成绩较显著,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并且考核良好;
五、取得高校教团队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专业课教师并具有“双师型”素质(“双师型”教师由人事处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认定);
六、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近二年内,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教研、科研论文1篇以上者(含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
七、无教学事故、教学差错。
第二条 评审办法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填写“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教研室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所在系(部);
二、各系(部)成立评审组(一般由5人至7人组成,评审组人员名单须经教务处和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认可),由评审组根据本办法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公示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并进行全院联评,确定人员名单;
四、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中青年骨干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的名额比例按全校教师人数的25%左右确定。
六、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二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一般为12月下旬。
第三条 考核要求及考核机制
一、考核要求
被评审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后,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主持科研工作,发表论文论著,指导员工素质拓展活动,在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下列六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及时掌握本专业专业发展动态,承担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所定的任务;
2.每年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研、科研论文1篇以上;
3.获得院级及以上奖项(署名为前三名),或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突出;
4.承担精品课程建设或其他教学改革项目;
5.负责课程课程标准的制定,或试点专业建设、新专业的创建等工作;
6.指导老员工的专业专业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二、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由系(部)评审组对本系(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检查和综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将对考核中出现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对于成绩显著者,予以表扬。连续二年考核合格者在下一轮评选中可直接确定为中青年骨干教师。
第四条 待遇及奖励政策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由学院进行表彰,系(部)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由系(部)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制定。
二、在国内外进修学习或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方面优先考虑。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