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一、农业科技领域
围绕全市农业支柱产业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的总体思路,优化农林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支持粮油新品种选育、国家和省市油菜、小麦、苹果、生猪试验站点试验示范; 蔬菜、猕猴桃、苹果及酿酒葡萄、核桃基地建设、食用菌及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研究示范;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千人千社”示范工程,科技12396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市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
1、农业新品种研究选育和引进示范推广
(1)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2) 优质、高产、玉米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3)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4)果蔬新品种选育引进及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2、农业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1)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3)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4)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开发研究与生产示范。
(5)新型农田、果园作业机具及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开发。
(6)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7)主要畜禽重大疫病监测预警、诊断、预防及防治技术研究。
3、农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1)小麦、玉米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示范推广。
(2)农林产品保鲜、储运、深加工技术示范推广。
(3)畜禽及PIC猪优质、高效、福利高产及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4)果树、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示范,生产标准化技术研究。
(5)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与应用。
4、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2010-2014年省市批复的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2014年省批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带动项目。
(2)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①科技12396信息服务。重点支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申报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项目。
②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重点支持省、市级派驻首席农艺师企业、科技特派员进村入企创业,农业科技人才培训,支持以法人科技特派员形式开展创业的科技项目。
二、工业科技领域
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产业化为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相结合、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产学研结合及科技与金融结合,力争在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促进我市工业技术整体水平和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步伐。
1.电子信息技术及产业化
(1)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电路设计。
(2)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技术及产品、LED背光源技术和OLED显示技术及新一代电子通讯传输设备及产品。
(3)软件、芯片、传感网关键技术、通讯技术及新产品。
(4)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及智能交通产品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5)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
(6)数字化发射机技术与产品。
2.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业化
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的研究及开发;风电设备、核电设备的开发及关键零配件;新型传感器及分析检测仪器;高性能自动检测系统;先进制造核心装置及控制系统;行业专用设备;真空压合设备制造技术等。
(1)先进制造技术关键部件及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汽车行业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产品研发;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
(2)新型专用机械产品研究开发。
(3)专用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
(4)装备制造产业化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开发与推广。
(5)数字化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
(6)精密加工及成型设备;3D打印技术及设备。
(7)数字化集成技术与高性能仪器仪表开发。
(8)高低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
(9)智能电网技术及设备。
3.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化
支持和发展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节能省材、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鼓励支持有利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与产品。
(1)电子信息材料:电子封装料,电子浆料,电子化学品;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平板显示材料:偏光片,滤光片,液晶玻璃, OLED发光料;特种玻璃与镀膜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覆铜板材料、光伏玻璃。
(2)节能新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导热、储能(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材料;太阳能材料制备技术与产品;燃料电池电极、固体氧化物、二次电池电极膜、锂离子聚合物、储氢合金粉及其他储氢材料;气凝胶材料、生态环境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等。
(3)先进复合材料:玻璃纤维,芳纶,碳化硅,碳/碳复合材料,摩擦材料,粉末冶金材料;功能性纺织用布料、纳米材料;钛材及制备工艺、稀土材料、石墨烯材料、碳纤维材料、膜材料等。
(4)化工新材料:有机硅、有机氟、工程塑料、特种橡胶及密封制品、特种纤维、特种涂料、工业助剂等。
4.生物医药技术及产业化
支持生物医药基础、生物制品、化学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制药装备集成技术、研发服务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共性技术攻关等。
(1)中药、天然药物中有效成份,有效部位的提取和新发现的中药材和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的应用研究及制剂工艺技术研究。
(2)研究开发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性疾病的新药研究及产业化。
(3)优势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中药提取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应用研究开发。
(4)中药资源持续与循环利用的开发研究。
(5)新型保健、功能性健康产品及加工技术、装备的开发研究。
(6)生物、食品新技术和精细化工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开发研究。
5.能源化工技术及产业化
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化成熟配套工艺技术研究;清洁生产技术和工业自动化技术应用。
(1)煤化工产业工艺技术的开发,新能源相关新产品开发研究、产业化相关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火电(锅炉)脱硫、脱硝技术及产品开发。
(2)煤焦油、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3)以工业窑炉的新型燃烧装置、高效节能电动机、充放电产品等为关键技术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及新产品、新装备研究开发。
(4)生活与工业废水治理新技术研究与共性技术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
(5)催化剂及助剂的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三、社会发展领域
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惠民等促进社会进步重大课题,突出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制药及保健品,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的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优先支持:
1、临床诊疗保健技术及创新成果的推广示范
(1)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新技术。
(2)临床诊疗保健新技术引进推广示范。
(3)非传染性慢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2、中药材栽培、中药炮制及中药新制剂开发
(1)常用地道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2)珍稀濒危药材种苗快速繁殖技术。
(3)中药饮片炮制及贮藏技术研究。
(4)疗效确切的医院制剂和以咸阳特色资源为主的民间药(草药)系统整理、评价及制剂开发研究。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1)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
(2)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量化技术和对生态无害化处理技术,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节水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和烟尘污染治理控制技术等研究。
4、科技惠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与示范
(1)常见病和多发病高效诊治、生殖健康、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远程医疗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等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溯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深部矿井隐蔽灾害探测与治理技术,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5、管理与软科学研究
(1)统筹科技资源,服务咸阳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研究。
(2)咸阳市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定位与作用研究。
(3)强化科技创新在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支撑作用研究。
(4)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与服务模式研究。
(5)咸阳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及风险投资发展研究。
(6)咸阳现代服务业市场创新、业态选择和成长机制研究。
(7)咸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技术转移机制及措施研究。
(8)咸阳城乡一体化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研究。
(9)咸阳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体系构建研究。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本计划的项目,必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制约行业技术进步的关键问题设计课题,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农业类、社会发展类、推广类的项目,其科技含量必须居于市内本行业技术水平前沿,在技术上要有创新、有进步。工业类项目,其科技水平应具有省内先进以上水平;项目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其成果能率先在当地或本单位应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选择项目应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成果已经在我市转化或今后可能在咸阳转化的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成果应用、转化方案,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上报(限额申报范围另行通知)。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类项目,原则上应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研究基金,本计划一般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申报项目均须填写项目申报表(可在市科技信息网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新项目;需要续接的项目,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续接申请。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将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申报。
4、农业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工业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都统一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咸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统筹科技资源,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着力培育成长性好、增值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业,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和产品档次,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与产业链延伸到重大项目,开发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辐射带动我市现代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度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方向与重点领域:
一、围绕我市九大工业产业领域,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产品(群)开发;支持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形成新的财源税源的项目。同时,立足我市工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1、电子信息领域:集成电路设计;现代通信技术及设备;嵌入式软件;企业信息化;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等。
2、先进制造领域:现代集成制造技术及设备;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智能化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及主要零部件;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医疗器械技术及产品,航空与船舶制造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新型农业设备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机械基础件与标准件产品;智能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及产品等。
3、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高效节能技术;半导体照明(LED)技术;煤炭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油转化及煤气转化技术与设备,煤化工等。
4、新材料:金属复合材料、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精细化工技术及产品等。
5、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延长产业链,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与设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新型建筑陶瓷、玻璃纤维、墙体材料技术及设备;食品精深加工设备及茯茶新技术及产品;纺织服装产业重点支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与新装备开发、功能面料设计系统等。
6、创新药物研究及关键技术应用;新型制剂、药用辅料、中药与天然药物、生物制剂和确有疗效中药成药大品种改造及二次开发技术及产品;新型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产品;中药饮片炮制及设备,新药物创制与开发。
二、围绕我市粮果畜菜四大农业产业领域和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重点围绕良种繁育与示范、有机食品加工产业链、新型环保农资产业链研发、都市农业新型产业链的新型保健、功能食品新品种、康复产品开发技术与产品等。
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引进、选育及利用技术,粮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创制及利用技术。
2、设施农业与光伏农业高效安全生产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
3、果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集成与新品种引进,苹果矮砧集约高效及省力化栽培技术及标准化,园艺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
4、畜禽、高效福利养殖与重大疫病防控技术应用与转化。
5、节水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产品开发。
6、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与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与产品开发。
7、药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应用与基地建设。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依据2015年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认真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为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条件与经费保障。对承担省、市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再受理今年项目的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企业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固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或科技创新团队。有稳定的科技投入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2014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资金筹措计划或银行贷款合同(协议),申报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明确的技术实施方案,项目已经进行前期研发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进入中试和有望实现产业化,市场潜力大,商业模式新,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利于培育新的财源和税源。
4、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要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报送,部省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可直接申报。
5、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窗口申报。
咸阳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1、科技成果来源
列入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获国家、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励的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以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引进或应用科技成果项目且在生产中形成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以上成果均必需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在申报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以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单位为参加单位。在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为同一单位的情况下,技术支持单位也可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
技术支持单位一般指技术的供给方,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
技术实施单位是指技术的需求方或技术的实际应用单位。
3、重点支持领域
(1)先进制造技术。
(2)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技术。
(3)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节水共性技术。
(4)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和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5)动、植物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
(6)煤化工、石油化工技术成果项目。
4、申报材料
咸阳市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咸阳市重点新产品培育计划
1、优先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开展设计和结构创新,有利于培育成为地方名牌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2、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凡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最新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4、其它注意事项
(1)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2)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咸阳市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专项计划
1、支持范围
围绕我市的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积极选拔培育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依托中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团队。
2、重点支持领域
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开发与节能、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机电一体化等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
3、申报条件
1.有稳定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发水平在相关领域居国内先进地位,拥有科技含量高、应用性强的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2.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知名度较高的自主品牌,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较为成熟的制度和措施,自主研发的主导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或一定影响。
3.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在研发经费、交流培训等方面能够提供持续的保障和支持。
4.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一支能将研发成果产品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或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能为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
5.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建有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同时,应针对创新团队或领军人才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对独立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
6.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同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发展中已形成一定的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为5-10人,可跨单位协作。40周岁以下技术人员及牵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应分别占到核心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4、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或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一个企业和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项。
3.所在单位必须承诺配套支持,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