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计划
一、农业科技领域
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加强农业领域应用研究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猕猴桃、核桃及畜禽养殖科技示范园及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构建互联网+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1)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2)优质、高产、玉米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3)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4)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1)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3)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4)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
(5)新型农田、果园作业机具及设施农业装备开发;
(6)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7)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8)农林产品保鲜、储藏、包装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
(9)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10)感知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
3、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2015年省批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带动项目;
(2)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①科技12396信息服务。重点支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申报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项目。
②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重点支持省、市级派驻首席农艺师的企业创新、科技特派员进村入企创业,农业科技人才培训,以及法人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的项目。
二、工业科技领域
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相结合、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产学研结合及科技与金融结合,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产业化为目标,力争在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促进我市工业技术整体水平和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步伐。
1.电子信息技术及产业化
(1)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电路设计;
(2)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技术及产品、LED背光源技术和OLED显示技术及新一代电子通讯传输设备及产品;
(3)软件、芯片、传感网关键技术、通讯技术及新产品;
(4)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及智能交通产品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5)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新型互联网技术与应用。
2.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业化
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的研究及开发;风电设备、核电设备的开发及关键零配件;新型传感器及分析检测仪器;高性能自动检测系统;先进制造核心装置及控制系统;行业专用设备;真空压合设备制造技术等。
(1)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关键部件,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及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2)新型专用机械产品研究开发;
(3)专用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
(4)汽车、新能源汽车行业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产品研发;(5)数字化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
(6)精密加工及成型设备;3D打印技术及设备;
(7)数字化集成技术与高性能仪器仪表开发;
(8)高低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
(9)智能电网技术及设备。
3.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化
支持和发展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节能降耗、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鼓励支持有利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与产品。
(1)电子信息材料:电子封装料,电子浆料,电子化学品;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平板显示材料;特种玻璃与镀膜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覆铜板材料、光伏玻璃。
(2)节能新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导热、储能材料;太阳能材料制备技术与产品;燃料电池电极、固体氧化物、二次电池电极膜、锂离子聚合物、储氢合金粉及其他储氢材料;气凝胶材料、生态环境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等。
(3)先进复合材料:玻璃纤维,芳纶,碳化硅,碳/碳复合材料,摩擦材料,粉末冶金材料;橡塑复合材料、功能性纺织用布料、纳米材料;钛材及制备工艺、稀土材料、石墨烯材料、碳纤维材料、膜材料等。
(4)化工新材料:工程塑料、特种橡胶及制品、特种纤维、特种涂料、工业助剂等。
4.生物医药技术及产业化
支持生物制品、化学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制药装备集成技术、研发服务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共性技术攻关等。
(1)中药、天然药物中有效成份,有效部位的分离制备和新发现的药物资源以及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的应用研究。
(2)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性疾病的中药新产品开发研究。
(3)优势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中药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应用研究。
(4)中药资源可持续与循环再利用的研究。
(5)新型保健药品的开发及装备研究。
(6)生物医药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开发研究;
(7)食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新产品研发。
5.能源化工技术及产业化
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化成熟配套工艺技术研究;清洁生产技术和工业自动化技术应用。
(1)煤化工产业工艺技术的开发,新能源相关新产品开发研究、产业化相关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火电(锅炉)脱硫、脱硝技术及产品开发。
(2)煤焦油、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3)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装备、水溶氦气提纯利用技术与装备研究。
(4)以工业窑炉的新型燃烧装置、高效节能电动机、充放电产品等为关键技术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及新产品、新装备研究开发。
(5)生活与工业废水治理新技术研究与共性技术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
(6)催化剂及助剂的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三、社会发展领域
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惠民等促进社会进步重大课题,突出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制药及保健品,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的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优先支持:
1、临床诊疗保健技术及创新成果的推广示范
(1)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新技术创新引进与应用;
(2)临床疑难病、重大疾病的联合研究;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2、中药材栽培、中药饮片炮制及中药新制剂开发
(1)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2)珍稀濒危中药材种苗快速繁殖技术;
(3)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及贮藏技术研究;
(4)疗效确切的医院制剂和以咸阳特色资源为主的民间药物的基础与应用研究。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1)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海绵城市关键共性技术与相关应用材料研究。
(2)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量化技术和对生态无害化处理技术,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节水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和烟尘污染治理控制技术等研究。
4、科技惠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与示范
(1)常见病和多发病高效诊治、生殖健康、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远程医疗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等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溯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深部矿井隐蔽灾害探测与治理技术,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5)城市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技术、消防联动控制技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新型消防装备等。
5、管理与软科学研究
(1)咸阳市产业技术创新生态体系构建研究;
(2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咸阳加快创新发展研究;
(3)企业科技投入与产出影响因素分析与研究;
(4)咸阳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与扶持政策评估研究;
(5)咸阳市小微企业“双创”平台与校地联动机制构建研究;
(6)大数据技术对两化深度融合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经济新常态下咸阳市产业融合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8)咸阳科技金融创新及风险投资发展研究;
(9)咸阳科技服务业态创新研究;
(10)咸阳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11)咸阳市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研究;
(12)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咸阳市现代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13)咸阳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14)咸阳市人才发挥体制改革政策创新研究;
(1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标准和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本计划的项目,必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制约行业技术进步的关键问题设计课题,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农业类、社会发展类、推广类的项目,其科技含量必须居于市内本行业技术水平前沿,在技术上要有创新、有进步。工业类项目,其科技水平应具有省内先进以上水平;项目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其成果能率先在当地或本单位应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选择项目应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成果已经在我市转化或今后可能在咸阳转化的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成果应用、转化方案,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上报(限额申报范围另行通知)。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类项目,原则上应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研究基金,本计划一般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申报项目均须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表可在市科技信息网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新项目;需要续接的项目,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续接申请。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分类汇总、盖章后将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申报。
4、农业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工业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都统一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咸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统筹科技资源,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着力培育成长性好、增值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业,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和产品,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与产业链延伸到重大项目,开发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辐射带动我市现代产业快速发展。2016年度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方向与重点领域:
一、 围绕我市九大工业产业领域,重点支持
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产品(群)开发;支持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形成新的财源税源的项目。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1、电子信息领域:集成电路设计;现代通信技术及设备;嵌入式软件;企业信息化;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等。
2、先进制造领域:现代集成制造技术及设备;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智能化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及主要零部件;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汽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医疗器械技术及产品,航空与船舶制造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新型农业设备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机械基础件与标准件产品;智能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及产品等。
3、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高效节能技术;半导体照明(LED)技术;煤炭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油转化及煤气转化技术与设备,煤化工等。
4、新材料领域:金属复合材料、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精细化工技术及产品等。
5、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延长产业链,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与设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新型建筑陶瓷、玻璃纤维、墙体材料技术及设备;功能食品研发,利用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提升食品工业技术进步的创新类工艺技术研究应用;食品精深加工设备及茯茶新技术及产品;纺织服装产业重点支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与新装备开发、功能面料设计系统等。
6、创新药物研究及关键技术应用;新型制剂、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研究;新型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产品;中药饮片炮制工艺及设备开发研制。中药制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二、农业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围绕农牧业良种繁育与示范,有机农产品生产及现代物流,互联网+现代农业,功能性食品与加工产业链、新型环保农资产业链、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链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升等部署的重点创新链项目,支撑优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引进、优系创制及利用技术;
2、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生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
3、设施农业与物理农业结合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
4、苹果矮砧集约高效及省力化栽培技术及标准化,园艺作物重大病害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
5、畜禽健康高效养殖与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6、农业高效节水技术集成与产品开发;
7、物联网在农业精准化生产上的应用技术研究;
8、农产品精深加工及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开发;
9、药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基地建设。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依据2016年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认真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为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条件与自筹经费保障。对承担省、市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再受理今年项目的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企业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固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或科技创新团队。有稳定的科技投入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2015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600万元。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自筹资金筹措计划或银行贷款合同(协议),申报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明确的技术实施方案,项目已经进行前期研发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进入中试和有望实现产业化,市场潜力大,商业模式新,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利于培育新的财源和税源。
4、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要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报送,部省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可直接申报。
5、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窗口申报。
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具有科技创新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凡在我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连续两年产值、收入增速在50%以上,市场前景看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申请股权投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400万元。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我市新兴产业。
3、所申报项目的关键技术已经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或者取得市以上科技奖励。
4、实施周期过长、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及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不予支持。
5、已通过其他渠道连续两年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6、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造假,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
四、支持方式
根据市科技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等扶持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以下三种方式中进行选择。
(1)股权投入。按照《咸阳市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通过组织专业评审和尽职调查,择优给予每户企业100万元股权投入方式支持,并签订项目合同。对执行期满后发展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按期支付股息偿还资本金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择优支持。
(2)贷款贴息。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完成情况,或者获得贷款融资情况,择优分档予以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
(3)无偿资助。企业自主研发或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已申请专利保护且有明确成熟的技术路线或产品开发方案,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填补市内空白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无偿科研补助支持。
五、承担过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
1.立项项目处于执行期,尚未验收的;
2.立项项目终止或验收不合格的。
六、申报材料
1、《咸阳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企业或产品商标等;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科技人员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6、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8、银行贷款证明材料;
9、股权投入项目需提供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定机构出具的同意股权投入的书面材料;
10、说明企业情况的其它材料。
咸阳市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专项计划
一、支持范围
围绕我市的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积极选拔培育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依托中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开发与节能、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机电一体化等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团队。有稳定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发水平在相关领域居国内先进地位,拥有科技含量高、应用性强的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1、2、3、4其中之一和5、6条件即可申报。
1.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知名度较高的自主品牌,申请人拥有发明专利,位次在发明人前二位,自主研发的主导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或一定影响。
2.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建有市级及以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申请人为技术中心或者团队主要负责人。
3.申请人承担并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专项项目,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一支能将研发成果产品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或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能为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
4.申请人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为第一获奖者,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且为第三以上获奖者。
5.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同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发展中已形成一定的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为5-10人,可跨单位协作。40周岁以下技术人员及牵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应分别占到核心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企业或科研院所技术、团队负责人。鼓励和高校联合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一个企业和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项。
3.所在单位必须承诺配套支持,否则不予受理。
4、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工作总结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窗口申报。
咸阳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计划
根据《陕西省专利创造资助办法(试行)》和《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我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方案要求,以“扩张专利数量,提高专利质量”为主题,以全面完成今年省考专利指标为抓手,全力推动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引领支撑全域科技创新。
一、专利申请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当年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当年是指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下同);
2、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的;
3、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
4、当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
5、当年发明专利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含第6年,下同);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
(二)资助种类
1、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2、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
4、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5、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6、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三)资助标准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给予1000元资助;
2、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业,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给予2000元资助;
3、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1000元资助;
4、当年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给予300元资助;
5、通过PCT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外专利申请,当年获得国外授权的,给予5000元资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
6、对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1000元年费资助;
7、对有效状态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2000元年费资助。
(四)申报资料
1、咸阳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或咸阳市国外资助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个人身份证等)。
3、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需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费票据、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阶段审查通知书、实质审查费票据,专利授权资助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年费票据。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宣传培训资助
(一)申报条件
各县市区、园区、产业联盟等组织的,经备案核实的培训活动。
(二)资助标准
200人以上的培训活动资助20000元,100—200人的培训活动资助10000元,50—100人的培训活动资助5000元,50人以下的培训活动不给予资助。每个单位每年培训资助不超过30000元。
(三)申报资料
1、咸阳市知识产权培训资助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
3、培训活动通知、影像资料等;
4、会议室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讲课费等支出凭证;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重点产业专利分析资助
(一)申报条件
1、产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基础。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已确定培育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优先。
2、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佳、有望形成产业规模。
3、企业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各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贯标”企业优先申报。
(二)资助范围
支持企业开展以知识产权引进、联合研发、投资并购、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为目的的专利分析项目,包括针对企业主导产品开展的专利布局、专利分析及评议、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专题数据库建设及运用等。
(三)申报资料
1、咸阳市重点产业专利分析资助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
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县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科技(知识产权)局。
(二)资助条件
项目实施市县两级联动支持,各县市区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市级资助资金的50%。
(三)主要任务
1、在咸阳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总体框架下,出台实施县域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与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的协调衔接;
2、依照国家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有关标准,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3、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
4、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知识产权资源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龙头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5、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布局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7、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能够支撑自主创新所需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四)申报资料
1、咸阳市县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请表;
2、工作方案;
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咸阳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1、科技成果来源
列入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获国家、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励的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以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引进或应用科技成果项目且在生产中形成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以上成果均需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在申报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以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单位为参加单位。在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为同一单位的情况下,技术支持单位也可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
技术支持单位一般指技术的供给方,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
技术实施单位是指技术的需求方或技术的实际应用单位。
3、重点支持领域
(1)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技术;
(2)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技术;
(3)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节水共性技术;
(4)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和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5)动、植物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
(6)煤化工、石油化工技术成果项目。
4、申报材料
咸阳市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5、申报要求
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窗口申报。
咸阳市重点新产品培育计划
1、优先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开展设计和结构创新,有利于培育成为地方名牌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2、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凡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最新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4、其它注意事项
(1)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2)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3)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