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理顺关系,加强系(部)的教学管理职能,特制定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教务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其工作职能由过程管理逐步转向目标管理;各系(部)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具体执行和落实。通过强化各系(部)的教学过程管理职能,实现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各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重点专业的推荐工作。
4.协助人事处对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和认定工作。
5.负责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管理工作。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管理文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聘任、换届、审核、拟文、发聘书、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数据支持。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团队、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教学条件的筹建工作。
3.负责本系院级重点专业项目的推荐、申报及建设工作。
4.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
5.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6.负责本系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筹建、换届、委员推荐及日常工作。
二、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定关于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
3.负责对经过审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进行汇编。
4.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审批。
5.负责对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教务处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统稿后提交教务处。
2.组织并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若要变更计划,则填写变更表报教务处审批。
3.组织各专业课程负责人编写(修订)课程标准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审定和汇编印刷工作。
4.组织并检查课程标准的实施。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协助系(部)做好相互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落实,负责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
(2)负责系(部)间教学资源需求调配。
(3)负责全院重修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根据学院的重修教学工作计划,做好重修教学安排和和考试等工作,负责重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制定学院的辅修工作计划。协助系(部)做好辅修教学安排工作。负责辅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5)编印、公布各学期全院开课计划。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负责制定全院排课工作计划。
(2)统筹全院的课表编排工作,协助各系(部)完成排课工作,并对排课工作的规范化操作进行监控。负责发布课表。
(3)负责制定全院教室的使用分配方案,统筹做好教室的使用管理。
(4)对系(部)间的实训室借用进行协调。协助系(部)做好实训室的使用管理。
3.选课
(1)负责院级公选课教学工作计划制定,统筹系(部)的院级公选课的组织工作。
(2)负责院级公选课员工报名工作。
(3)完成院级公选课的排课工作,发布院级公选课课表。
(4)负责院级公选课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4.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负责制定校历、教学作息时间表。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的总调度,监控全院的教学运行情况和系(部)的调停课情况。
(4)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
(二)系(部)职责
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部门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协调与落实工作。
(2)根据学院的重修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员工报名工作和员工重修学分审核工作。
(3)根据学院的辅修工作计划,负责做好辅修报名、辅修资格审查、辅修学分审核、辅修注册、辅修教学安排、辅修交费审核等各项辅修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辅修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主管经理签署意见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其中公选课开设及教师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负责完成本部门所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排课工作,并协助借用本部门资源的其他部门做好有关排课工作。
3.选课
(1)根据学院公选课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应承担课程的组织工作。
(2)负责员工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负责院级公选课员工网上选课组织工作。
4.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依据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与各项管理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与落实。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学院发布的校历,完成各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的调度工作,做好各项教学运行。协助教务处做好调停课管理工作,接到教务处的调停课通知后,员工所在系负责通知到员工班级(辅导员),课程所在系(部)负责通知到任课教师。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做好本部门的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5)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
5.兼职教师管理
(1)外聘教师管理: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2)院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院内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院内兼职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成绩与学籍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开课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督查系(部)实际开课过程中对任课教师等数据的更改。
(2)督查系(部)对必修、选修、辅修、重修、缓考成绩的录入情况。
(3)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员工异动名单的备案核查。
(4)负责存档、出国留学等对外的员工成绩单的打印、盖章工作。
(5)负责督查系(部)对异动员工的成绩进行处理,并审核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造成的类似课程的成绩替代问题。
(6)负责审批教师对成绩的更改。更改成绩时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授权进行更改,定期对更改成绩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7)负责接受教师录入成绩过程中的各种咨询。
(8)负责全院员工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
(9)负责员工学业处理情况汇总审核,上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及时将结果通知系(部)及相关部门;
2.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子系统管理
1)负责学籍子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
2)提供学籍管理子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
3)负责管理全院教师、员工使用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此功能最终权力归系统管理员管理,教师密码查询归所在系办公室,员工密码归所在系学工办)
(2)在校生管理
1)汇总统计全院员工每学期报到注册情况以及员工学籍异动情况。
2)负责员工证的印制工作。
3)负责编制和分配新生的学号和新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4)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员工转专业、转班级、休学(保留学籍)、退学、复学(恢复学籍)、提前(延期)毕业等材料的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处理全院员工发生的日常学籍异动。
6)对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的员工进行退学处理。
7)负责为校内外提供学籍、学历证明咨询、及学历证书的确认,负责上报相关报表。
8)为学院各部门提供学籍数据的支持。
(3)毕业生管理
1)负责组织毕业生,配合新华社开展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2)采集、汇总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并协调、组织员工核对、确认个人数据信息。, ,
3)负责对毕业生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素质学分的终审确定
4)负责对毕业生取证数据的终审确认。
5)负责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肄业证书的管理、打印和发放。
6)负责毕业生毕(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7)负责辅修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8)负责肄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9)负责上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和图片数据。
(二)系(部)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核实本部门的实际开课表中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课程性质等的变更及时向教务处申报。
(2)负责组织教师对各类课程成绩进行录入、核对、公布,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核后3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每学期初负责员工学业处理,并按时上报教务处。
(4)负责打印求职使用、院内使用的员工成绩单,同时负责向家长寄发员工各学期成绩通知单。
(5)负责对复学员工做课程修读计划,负责解决人才培养方案变动后类似课程的替代问题,保证员工有计划的完成课程。
(6)负责对员工成绩的查询、汇总和存档工作,受理员工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
2.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子系统的管理
1)系(部)负责培训教师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收集教师的意见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2)系(部)负责管理员工成绩查询工作。
(2)在校生管理
1)负责各学期员工的报到、注册的复核、统计工作;负责在校生名册的管理;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报到注册及学籍异动工作。
2)负责新生员工证的填报和发放工作,对要求补办员工证的员工进行审核;负责核销毕业、结业、肄业员工的员工证。
3)负责新生入学的报到注册及资料上报工作,并整理新生的缴费单据。
4)负责对发生学籍异动的员工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批。
5)负责及时督促休学期满的员工按时复学,对未按期复学的员工给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6)负责敦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交清学费。
7)组织员工填写学籍卡并负责核实。
8)负责办理员工的请假手续。
9)负责本部门学籍档案的清理和保存。
10)负责员工的纪律考勤工作。
(3)毕业生管理
1)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新华社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2)负责组织毕业生核对个人数据。
3)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必修学分、选修学分、辅修学分,将审核的结果上报教务处终审确认。
4)负责汇总本部门员工的取证材料,审核后将数据上报教务处确认。
5)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员工毕业资格,审核后将数据上报教务处确认。
6)负责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并将办理后的离校手续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考试
(一)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核方式:审批课程考核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的变更申请。
(2)平时考核: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平时成绩考试的管理制度,评估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质量。
(3)提前考试: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提前考试的管理制度,指导系(部)开展课程非笔试考试,评估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的质量。
(4)统考课考试: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5)负责统考课程试卷的印制及保管工作。
(6)负责员工免(缓)考及免修的申请的审批,负责员工缓考及免修的协调。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系(部)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2)根据系(部)上报的考试方式记载情况进行检查。
3.监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4.员工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员工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院级考试的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
6.负责各项考试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
7.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二)系(部)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确定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按时报教务处备案。初审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变更申请,报教务处终审备案。
(2)平时考核:建立、健全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
(3)系考课考试:建立、健全本系(部)系考课课程考试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系考课考核。
(4)院考课考试:负责本系(部)所开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的组织、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协助、落实本系(部)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5)负责员工免(缓)考及免修的初审,并组织实施。
(6)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反映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试卷库或试题库;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阅卷工作由各系(部)负责,要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记,并在考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系考课课程,笔试考试均要求出A、B卷,由系(部)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卷并送教务处指定印刷地点印刷,按照规定对印制完的试卷进行检查,另一份由系(部)留存作为备用卷或补考卷;同时将试卷、试卷选用登记汇总表和考试安排上交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进行检查。非笔试考试按要求编制试题卷、成绩评定表等。
(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严格按阅卷规程组织试卷评阅工作。
(4)负责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员工试卷的保管完整,至少要保存至员工正常年限毕业离院1年。各系部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3.监考
落实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4.员工违纪与作弊处理
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员工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系部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5.负责本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
6.做好员工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工作。
7.根据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制订系(部)的相应实施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
(1)按照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对本系(部)的考试质量进行检查与落实。
(2)根据学院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3)根据学院对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4)根据学院各项考试评估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8.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六、课程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课程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
2.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与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4.负责学院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5.负责全院课程教学评估指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数据资料处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负责系(部)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系(部)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与参评资料准备工作。
4.课程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实施。
5.负责系(部)课程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及结果分析。
七、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并对教材的征订、使用进行监督。
3.负责教材建设基金使用和管理,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4.负责对教材基金项目的审批及全院教材成果的核实及统计。
5.负责学院自编教材(含讲义)、示范性方案中的校本教材、特色教材管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系(部)院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组织立项、评审工作。
3.负责系(部)教材建设成果的核实及统计上报。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示范性方案中的校本教材、特色教材。
八、实训与实习教学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实验实训室教学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教学检查与评估,上报报表。
2.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文件的制定。院内实验实训教学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检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3.院外基地建设与管理。院外实训实习的管理文件,建设院外基地(合作协议,挂牌,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院外基地数据支持。
4.负责全院实验、实习等实践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原则的制定。
(二)系(部)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指导书、报告书,并负责实施。
2.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选题、指导、成绩评定等)。
4.负责本部门院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行。
九、团队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协助人事处对各教学奖项评选标准的制定与相关奖项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2.协助人事处组织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3.负责《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制(修)订及监督实施。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团队队伍建设。
2.负责系(部)团队业务档案的建立、管理与数据更新。
3.负责系(部)各项教学奖项评选的推荐与材料初审。
4.负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十、教学研究
(一)教务处职责
1.协助全院教学研究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的制定。
2.组织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
3.协助全院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评审、验收及评优工作。
4.组织全院教学成果的鉴定和评选工作,负责省、部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
5.组织对教研活动的检查。
6.协助开展教研、教学改革的动态、信息服务工作。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系(部)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重点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考试的改革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
4.为学院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十一、教学档案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课表、考试安排表、新生复查记录、毕(结)业生名册、证件发放名册、员工成绩总表、学籍总表、每学期员工名册、转学转专业审批表、辅修名册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送院档案室存档。
(二)系(部)职责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表、考试安排表、课程教学档案、考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学籍总表、毕(结)业生名册、选课汇总表、实验、实习课程标准及报告、员工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二、教学质量控制
(一)教务处职责
1.协助质量管理中心对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组织与管理;
2.协助质量管理中心对重大教学质量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3.协助质量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教学质量信息;
2.负责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
3.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定期召开员工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配合院级教学评估。
十三、信息化工作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台及网站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2.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技术支持和使用培训。
3.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数据维护与教学信息发布。
4.负责与其它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协作。
(二)系(部)职责
1.配合教务处推进信息化工作建设。
2.负责分权限使用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建设。
3.负责基础数据的填报工作。
4.提出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十四、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做好院教学工作会的秘书工作。
2.提出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3.负责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4.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5.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组织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如全省和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设计竞赛工作的安排、实施和上报工作。
6.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7.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规划、管理、培训、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优秀课件的推广工作。
(二)系(部)职责
1.建立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并向教务处备案,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人选。
2.负责制定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督导小组工作条例并组织实施。
3.负责落实与系(部)有关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员工,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争取获得好成绩。
4.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系(部)相关实施细则。
5.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规划的实施;负责CAI课件的制作、开发应用。
十五、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